食藥署官方查證

使用含有acetaminophen成分藥品會傷腎,是真的嗎?

食藥署公布日期:06 25 2015 12:00AM

官方解答

解答:

Acetaminophen 是一種中樞作用型解熱鎮痛藥品,在正常健康狀況下,使用正常的建議劑量(成人每日不超過4000 毫克,兒童每日每公斤不超過50 毫克,分多次服用,每次至少間隔4 小時),並不會引起腎毒性。有少數報告顯示當急性過量使用時,會導致腎功能不良,但多為可逆性,如果慢性大量使用,才有嚴重腎臟傷害的可能性。

根據國外報告,成人長期持續使用1 年以上,而且累積劑量超過1 公斤(以一般每顆500 毫克的成人劑型而言,相當於2000 顆)時,可能導致嚴重腎臟傷害。此外,過量使用acetaminophen 或併服酒精性飲料時,具有肝臟損傷之風險。因此使用該成分藥品,應依照仿單或醫師指示使用,且避免長期持續使用或同時飲用酒精。

本文案為食藥署與臺灣兒科醫學會共同撰文

其他常見謠言查證

本則查證內容整理自食藥署食藥闢謠專區,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非醫療建議。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食藥闢謠專區。

注意:本站為政府開放資料整理之查詢工具,非醫療建議。用藥、就醫、診斷請諮詢醫師或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