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官方查證

傳聞市售「鮮奶」部分含有磺胺劑,是真的嗎?

食藥署公布日期:06 11 2015 12:00AM

官方解答

解答:

(1)有關酪農使用磺胺劑等抗生素均需依照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相關規定。一般情形下,自乳牛擠出的生乳原料,均需符合規定才可加工成為乳製品。

(2)磺胺劑並非禁藥,酪農通常使用於治療乳牛之乳房炎,亦必須遵照用藥規定使用。依據「動物用藥殘留標準」規定,牛乳中磺胺劑的殘留容許量為0.1 ppm。各乳品工廠於收購生乳時,均應依此規定,嚴格檢驗監控,以維護廠牌信譽及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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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食藥闢謠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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