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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DM)_追蹤管理加成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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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支付點數(1 點約等於 1 元,實際依季點值結算)
| 診療項目代碼 | Q1408C |
|---|---|
| 健保支付點數 | 0 點 |
| 備註 | 1.115年家醫計畫參與院所原已參加P4P-DM方案,且收案個案已於診所進行P4P收案照護。2.每次就醫之主、次診斷及用藥符合DM 者,支付本項,申報新收案後至少須間隔七週才能申報本項,本項每年度最多申報四次,每次間隔至少十週。當次就醫未用藥者不予給付。3.不得與P1408C、P7001C、Q7001C同時申報。 |
支付點數為健保官方標準,非實付金額、非醫療建議。是否給付、自付額與適用條件依個案與健保規定,請洽院所。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