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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肺復健治療評估
300 點
健保支付點數(1 點約等於 1 元,實際依季點值結算)
| 診療項目代碼 | P7602P |
|---|---|
| 健保支付點數 | 300 點 |
| 備註 | 依「111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西醫基層提升心肺疾病照護品質計畫」辦理。註:1.每人限申報3次。2.第二次、第三次:個案心肺運動功能評估報告中,符合休息血壓及心跳下降,或自覺疲勞指數改善1分以上或六分鐘步行測試距離進步>20公尺以上。3.第二次限執行復健整合治療費至少12次後申報,第三次為執行復健整合治療費36次或符合結案條件後申報。4.申報須檢附附件3:(1)第一次:心肺運動功能測試(CPET)報告、西醫診所心肺功能評估表。(2)第二次、第三次:西醫診所心肺功能評估表。 |
支付點數為健保官方標準,非實付金額、非醫療建議。是否給付、自付額與適用條件依個案與健保規定,請洽院所。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