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費用門診整合初診診察費

門診整合初診診察費

1500
健保支付點數(1 點約等於 1 元,實際依季點值結算)
診療項目代碼P5203C
健保支付點數1500 點
備註1.限參與「醫院以病人為中心門診整合照護計畫」開設整合照護門診之醫院申報。2.須完成周全性評估及照護計畫後申報。3.申報本計畫之門診整合診察費者(P5203C、P5204C),不得另申報醫院門診診察費。4.醫師提供整合照護,應於個案之就醫當日病歷中,由負責整合之醫師於其診斷下,簡述整合之科別、疾病別或藥品、處置或檢查類別等並檢附周全性評估相關資料,以備查核。未於病歷中載明以上整合方式並檢附相關資料者,不得申報。
支付點數為健保官方標準,非實付金額、非醫療建議。是否給付、自付額與適用條件依個案與健保規定,請洽院所。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注意:本站為政府開放資料整理之查詢工具,非醫療建議。用藥、就醫、診斷請諮詢醫師或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