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費用 › 承作醫院評估費(初評)
承作醫院評估費(初評)
1000 點
健保支付點數(1 點約等於 1 元,實際依季點值結算)
| 診療項目代碼 | P5114B |
|---|---|
| 健保支付點數 | 1000 點 |
| 備註 | 註:1.本項適用於個案轉銜至急性後期照護醫院後之初次評估,每人每次發病限申報一次。 2.評估內容包括病患情緒引導及處理,與病患或其家屬說明評估結果、整項治療計畫及溝通確認雙方治療目標,並製作個案初次評估報告書存放於病歷備查。3.心臟衰竭初評包括個管師篩檢符合PAC條件病人,經心臟科醫師認可後啟動心臟衰竭照護團隊,辦理初評、諮詢與銜接急性後期完整的出院後照護,於出院一週內回診確認收案後申報。 |
支付點數為健保官方標準,非實付金額、非醫療建議。是否給付、自付額與適用條件依個案與健保規定,請洽院所。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