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費用產科醫師與助產人員共同照護-助產師(士)主導之助產師(士)

產科醫師與助產人員共同照護-助產師(士)主導之助產師(士)

2000
健保支付點數(1 點約等於 1 元,實際依季點值結算)
診療項目代碼P3923C
健保支付點數2000 點
備註1.產科醫師與助產人員共同照護:醫療院所聘有專任婦產科專科醫師至少2人,且月平均生產數至少30人,並須有執業登記為助產人員至少4人。2.須依規定確實填寫「產科醫師與助產人員共同照護評估指導表」,並存放於病歷備查。3.須併報P3924C。
支付點數為健保官方標準,非實付金額、非醫療建議。是否給付、自付額與適用條件依個案與健保規定,請洽院所。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注意:本站為政府開放資料整理之查詢工具,非醫療建議。用藥、就醫、診斷請諮詢醫師或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