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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D 新收案藥事照護費
200 點
健保支付點數(1 點約等於 1 元,實際依季點值結算)
| 診療項目代碼 | P3414C |
|---|---|
| 健保支付點數 | 200 點 |
| 備註 | 1.經評估新收案之病人後,依照護標準,至少須完成兩項藥事照護服務,方能申報本項費用,並記錄於藥事照護評估紀錄(附表6-1)。每人限申報一次。2.藥事照護評估紀錄如下,相關紀錄留存院所備查:(1)用藥配合度諮詢服務(附表 6-1-1、附表 6-2)。(2)藥師整合性服務(附表6-1-2)。(3)藥師藥事指導(附表 6-1-3、附表 6-3)。4.曾申報P6814C者,不得再申報本項。 |
支付點數為健保官方標準,非實付金額、非醫療建議。是否給付、自付額與適用條件依個案與健保規定,請洽院所。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