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費用 › 高度複雜性傷科-起始次-2.中度複雜性傷科合併特殊疾病-起始次-另開內服藥
高度複雜性傷科-起始次-2.中度複雜性傷科合併特殊疾病-起始次-另開內服藥
877 點
健保支付點數(1 點約等於 1 元,實際依季點值結算)
| 診療項目代碼 | E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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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保支付點數 | 877 點 |
| 備註 | 通則:1.起始次治療處置:係指該病人受傷部位初次到醫療院所做之治療處置。2.後續治療處置以一般傷科(E01、E02)、一般針灸(D01、D02)、電針治療(D03、D04)、一般針灸合併一般傷科(F01、F02)、電針合併一般傷科(F18、F19)申報,但「全民健康保險中醫門診總額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之巡迴醫療服務計畫(案件分類=25、特定治療項目代碼(一)=C6)及「全民健康保險中醫門診總額照護機構中醫醫療照護方案」(案件分類=22、特定治療項目代碼(一)=JR),則以不分療程(E13、E14)申報。3.須合併以下任一輔助治療:CH01拔罐治療、CH02刮痧治療、CH03熱療(含紅外線治療)、CH04電療、CH08藥薰治療、CH09膏布治療或CH10夾板固定治療。4.治療時間合計二十分鐘以上。5.同一院所同一病人申報第二次「高度複雜性傷科-起始次」須為新發生損傷案件並載明發生原因及時間,並加強審查。6.同一院所對同一病人再次受傷之申報頻率限制:(1)不同部位:每三個月限申報一次。(2)同一部位:每六個月限申報一次。7.申報時須註明傷科部位:頭、頸、前軀幹、後軀幹、背、腰、股、左上肢、左指、左腕、左肘、左上臂、左下臂、左肩、右上肢、右指、右腕、右肘、右上臂、右下臂、右肩、左下肢、左趾、左踝、左膝、左大腿、左小腿、右下肢、右趾、右踝、右膝、右大腿、右小腿。註:適應症為中度複雜性傷科適應症(附表4.5.1)且合併有特殊疾病(附表4.4.2)。 |
支付點數為健保官方標準,非實付金額、非醫療建議。是否給付、自付額與適用條件依個案與健保規定,請洽院所。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