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費用一般門診診察費-(一)中醫醫院評鑑合格或教學醫院評鑑合格(可收訓中醫職類中醫實習醫學生、新進中醫師)醫院,經向中醫總額支付制度受託單位申請且審查合格者:1.每位專任中醫師每月看診日平均門診量在五十人次以下部分(≦50)-看診時聘有護理人員在場服務者

一般門診診察費-(一)中醫醫院評鑑合格或教學醫院評鑑合格(可收訓中醫職類中醫實習醫學生、新進中醫師)醫院,經向中醫總額支付制度受託單位申請且審查合格者:1.每位專任中醫師每月看診日平均門診量在五十人次以下部分(≦50)-看診時聘有護理人員在場服務者

293
健保支付點數(1 點約等於 1 元,實際依季點值結算)
診療項目代碼A82
健保支付點數293 點
備註1.所稱「看診時聘有護理人員在場服務者」,指看診時須有護理人員在場服務。申報費用須先報備護理人員執照及執業登記地點。院所應於費用年月次月二十日前,至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VPN)填報『護理人員跟診時段』,包含:護理人員姓名、身分證字號、跟診日期、跟診時間(應有明確時間點)、搭配之中醫師姓名及身分證字號暨中醫師排班時段等項,未填報者,不予支付該類診察費。2.支援中醫師看診人次之計算:依各段各專任中醫師每段看診合理量之餘額總數,依序補入支援中醫之看診人次。若專任中醫師該月份均未看診,除通則七規定外,支援中醫師以看診合理量之最後一段支付點數申報。3.開具慢性病連續處方者,應列入每位專任中醫師每月看診日平均門診量優先計算。4.每月看診日數計算方式:一般門診診察費申報第(一)項者,每月實際看診日數超過二十三日者,以二十三日計;一般門診診察費申報第(二)項者,每月實際看診日數超過二十六日者,以二十六日計;位於「中醫門診總額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施行區域、山地離島地區、花蓮縣及臺東縣之院所,每月以實際看診日數計。
支付點數為健保官方標準,非實付金額、非醫療建議。是否給付、自付額與適用條件依個案與健保規定,請洽院所。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注意:本站為政府開放資料整理之查詢工具,非醫療建議。用藥、就醫、診斷請諮詢醫師或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