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費用 › 兒童預防保健服務 服務對象及時程:三歲至五歲兒童第八次 建議年齡:三歲至五歲
兒童預防保健服務 服務對象及時程:三歲至五歲兒童第八次 建議年齡:三歲至五歲
600 點
健保支付點數(1 點約等於 1 元,實際依季點值結算)
| 診療項目代碼 | 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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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保支付點數 | 600 點 |
| 備註 | 一、兒童健康檢查(一)身體診察:身高、體重、BMI、營養狀態、一般檢查、眼睛檢查【可做亂點立體圖】、口腔檢查、頸部淋巴結、心雜音、腹部腫塊、外生殖器、步態。(二)問診項目:餵食問題、排便問題、睡眠問題、生活照顧(親子共讀、潔牙、螢幕接觸)。(三)發展診察:會跳、會騎三輪車、畫圓形、自行上廁所、解釦子脫衣服、使用代名詞、能敘述物品功能或用途、辨認顏色、用句子對話、與同儕輪流或合作、情緒穩定度。二、兒童衛教指導衛教內容:提供孩子習慣養成、口腔與視力保健、預防事故傷害相關衛教指導內容。註:本項業務自95.1.1起移歸國民健康局管理。 |
支付點數為健保官方標準,非實付金額、非醫療建議。是否給付、自付額與適用條件依個案與健保規定,請洽院所。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