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費用 › 兒童預防保健服務 服務對象及時程:六個月至一歲兒童第四次 建議年齡:六個月至一歲
兒童預防保健服務 服務對象及時程:六個月至一歲兒童第四次 建議年齡:六個月至一歲
600 點
健保支付點數(1 點約等於 1 元,實際依季點值結算)
| 診療項目代碼 | 74 |
|---|---|
| 健保支付點數 | 600 點 |
| 備註 | 一、兒童健康檢查(一)身體診察:身長、體重、頭圍、營養狀態、一般檢查、眼位、瞳孔及固視能力、口腔檢查、疝氣、隱睪、外生殖器、對聲音之反應、心雜音。(二)問診項目:餵食方法、副食品添加、排便狀況、睡眠環境、睡眠問題、生活照顧(親子共讀)。(三)發展診察:翻身、伸手拿東西、對聲音敏銳、蓋臉測試、發ㄅㄚ、ㄇㄚ音、坐穩、爬、扶站、交換手拿物、喚名反應。二、兒童衛教指導衛教內容:提供孩子哺餵、口腔與視力保健、預防事故傷害相關衛教指導內容。註:1.本項業務自95.1.1起移歸國民健康局管理。2.98.12.31診療項停止。3.115.7.1重啟診療項。 |
支付點數為健保官方標準,非實付金額、非醫療建議。是否給付、自付額與適用條件依個案與健保規定,請洽院所。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