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費用 › 兒童預防保健服務 服務對象及時程:出生後2週至2個月兒童第一次 建議年齡:出生後2週至2個月
兒童預防保健服務 服務對象及時程:出生後2週至2個月兒童第一次 建議年齡:出生後2週至2個月
600 點
健保支付點數(1 點約等於 1 元,實際依季點值結算)
| 診療項目代碼 | 71 |
|---|---|
| 健保支付點數 | 600 點 |
| 備註 | 一、兒童健康檢查 (一)身體診察:身長、體重、頭圍、營養狀態、一般檢查、瞳孔(含瞳孔形狀與紅反射、照光收縮反應)及固視能力、口腔檢查、對聲音之反應、唇顎裂、髖關節篩檢、心雜音、疝氣、隱睪、外生殖器。 (二)問診項目:餵食方法、排便狀況、睡眠環境、睡眠問題、哭鬧困擾。(三)發展診察:俯臥姿勢、驚嚇反應、眨眼、聽力反應。二、兒童衛教指導衛教內容:提供孩子哺餵、口腔清潔、預防事故傷害及嬰兒猝死、親子共讀相關衛教指導內容。註:1.本項業務自95.1.1起移歸國民健康局管理。2.自106年5月1日起將修正申報代碼,醫院與診所醫令代碼相同。 |
支付點數為健保官方標準,非實付金額、非醫療建議。是否給付、自付額與適用條件依個案與健保規定,請洽院所。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