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費用 › 加強照光治療
加強照光治療
Intensive phototherapy
817 點
健保支付點數(1 點約等於 1 元,實際依季點值結算)
| 診療項目代碼 | 57117B |
|---|---|
| 健保支付點數 | 817 點 |
| 備註 | 1.適應症(1)出生體重>=2000公克、年齡<三天、膽紅素值>=15.0mg/dl(2)出生體重>=2000公克、年齡>三天、膽紅素值>=17.0mg/dl(3)出生體重1500-1999公克、年齡<三天、膽紅素值>=13.0mg/dl(4)出生體重1500-1999公克、年齡>三天、膽紅素值>=15.0mg/dl(5)出生體重1000-1499公克、年齡<三天、膽紅素值>=10.0mg/dl(6)出生體重1000-1499公克、年齡>三天、膽紅素值>=13.0mg/dl(7)出生體重<1000公克、年齡<三天、膽紅素值>=8.0mg/dl(8)出生體重<1000公克、年齡>三天、膽紅素值>=10.0mg/dl2.病患依上述適應症實施加強照光治療後,若膽紅素值降至上述標準減 2mg/dl以下時,即不得繼續施行加強照光治療。3.本項102年支付標準調整按衛生福利部1031260015號函公告。 |
支付點數為健保官方標準,非實付金額、非醫療建議。是否給付、自付額與適用條件依個案與健保規定,請洽院所。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