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費用嬰兒室繼續照護費(天)

嬰兒室繼續照護費(天)

900
健保支付點數(1 點約等於 1 元,實際依季點值結算)
診療項目代碼57116B
健保支付點數900 點
備註1.限新生兒於出生之第四日起須繼續於嬰兒室治療者申報。2.新生兒 於出生之第四日起因病(未達中重度)須繼續於嬰兒室治療者比照申報 。3.本項目已含嬰兒床、診察費、治療費等,不得另行申報其他費用 。4.限小兒科專科醫師照護者申報。5.婦產科診所有小兒科專科醫師 照護者比照申報。
支付點數為健保官方標準,非實付金額、非醫療建議。是否給付、自付額與適用條件依個案與健保規定,請洽院所。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注意:本站為政府開放資料整理之查詢工具,非醫療建議。用藥、就醫、診斷請諮詢醫師或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