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費用 › 嬰兒室繼續照護費(天)
嬰兒室繼續照護費(天)
900 點
健保支付點數(1 點約等於 1 元,實際依季點值結算)
| 診療項目代碼 | 57116B |
|---|---|
| 健保支付點數 | 900 點 |
| 備註 | 1.限新生兒於出生之第四日起須繼續於嬰兒室治療者申報。2.新生兒 於出生之第四日起因病(未達中重度)須繼續於嬰兒室治療者比照申報 。3.本項目已含嬰兒床、診察費、治療費等,不得另行申報其他費用 。4.限小兒科專科醫師照護者申報。5.婦產科診所有小兒科專科醫師 照護者比照申報。 |
支付點數為健保官方標準,非實付金額、非醫療建議。是否給付、自付額與適用條件依個案與健保規定,請洽院所。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