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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齡前之兒童特殊家庭功能評估
Family functional assessment of Preschool Children
1254 點
健保支付點數(1 點約等於 1 元,實際依季點值結算)
| 診療項目代碼 | 45103B |
|---|---|
| 健保支付點數 | 1254 點 |
| 備註 | 1.限門診病人符合適應症:兒童精神疾患或發展障礙兒童(F70-F99、G80-G83、G12、G71、H53-H54、H90-H91、Q86-Q87)。2.支付規範:(1)執行人員:限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及與各縣市政府簽約之兒童發展評估鑑定醫院之兒童青少年精神科醫師或曾經受過精神醫療訓練之社工師。(2)執行頻率:每年申報一次為原則,若有特殊情形每年至多申報二次。(3)應檢附三種評估面向量表(家庭互動關係、親職功能、資源需求)評估報告或於病歷紀錄。(4)不得同時申報45102C。 |
支付點數為健保官方標準,非實付金額、非醫療建議。是否給付、自付額與適用條件依個案與健保規定,請洽院所。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