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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團體心理治療(每人次)
Re-educative group psychotherapy
129 點
健保支付點數(1 點約等於 1 元,實際依季點值結算)
| 診療項目代碼 | 45094C |
|---|---|
| 健保支付點數 | 129 點 |
| 備註 | 註:經由團體前準備、團體進行、團體後之整理、團體報告之撰寫,利用特殊團體心理治療技術及治療因子,以協助團體中的病人了解自我、形成病識感、提升適應環境技巧、降低主觀挫折及不良行為。本項治療限由精神科醫師或臨床心理師執行。申報時應附精神科專科醫師之醫囑及簽名,一次最多以十五人為限。 |
支付點數為健保官方標準,非實付金額、非醫療建議。是否給付、自付額與適用條件依個案與健保規定,請洽院所。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