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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診靜脈抗生素治療個案管理費
500 點
健保支付點數(1 點約等於 1 元,實際依季點值結算)
| 診療項目代碼 | 39029C |
|---|---|
| 健保支付點數 | 500 點 |
| 備註 | 1.符合下列任一適應症,病情穩定且執行門診靜脈抗生素治療處置之病人:(1)肺炎(ICD-10-CM:J12-J18、J20-J22、J69.0)。(2)尿路感染(ICD-10-CM:N10、N34、N30.0、N30.3、N30.8、N30.9、N39.0)。(3)軟組織感染(ICD-10-CM:L03.0、L03.1、L03.2、L03.3、L03.8、L03.9)。(4)骨髓炎、脊椎感染、敗血性關節炎、心內膜炎、術後感染、醫療器材相關感染。2.同個案每次治療計畫限申報一次,且須於完成當次治療計畫時申報,中斷計畫則不得申報。3.申報本項費用,應於每次治療計畫中確實掌握病人治療情形,並記載於病歷。 |
支付點數為健保官方標準,非實付金額、非醫療建議。是否給付、自付額與適用條件依個案與健保規定,請洽院所。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