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費用 › 經由心導管治療直徑2.0mm以上之開放性動脈導管
經由心導管治療直徑2.0mm以上之開放性動脈導管
Transcatheter closure of patent ductus arteriosus≧2.0mm
20250 點
健保支付點數(1 點約等於 1 元,實際依季點值結算)
| 診療項目代碼 | 33114B |
|---|---|
| 健保支付點數 | 20250 點 |
| 備註 | 1.施行本項之醫院及醫師資格如下:(1)醫院資格:A 具臨床心臟外科設備。B 具心臟內、外科醫師人力。(2)醫師資格:具中華民國小兒心臟科專科醫師資格,且接受至少二年心導管經驗。(3)須報經保險人同意後實施,且醫院及主持醫師資格有變更時應重新報保險人同意。2.適應症:限開放性動脈導管之直徑2.0mm以上,無合併主動脈縮窄及肺高血壓症者。3.禁忌症:(1)嚴重肺高血壓導致右至左分流。(2)早產兒體重低於七百公克。(3)同時合併全身性感染者。4.提升兒童加成項目。 |
支付點數為健保官方標準,非實付金額、非醫療建議。是否給付、自付額與適用條件依個案與健保規定,請洽院所。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