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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治療人員訪視費
970 點
健保支付點數(1 點約等於 1 元,實際依季點值結算)
| 診療項目代碼 | 05303CA |
|---|---|
| 健保支付點數 | 970 點 |
| 備註 | 行政院衛生福利部以89年5月2日衛署89021187號函核定本署所送「全民健康保險呼吸器依賴患者整合性照護前膽性支付方式」試辦計畫。 |
支付點數為健保官方標準,非實付金額、非醫療建議。是否給付、自付額與適用條件依個案與健保規定,請洽院所。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