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費用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費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費

3000
健保支付點數(1 點約等於 1 元,實際依季點值結算)
診療項目代碼02028C
健保支付點數3000 點
備註1.符合下列任一條件,且具完全行為能力之病人:(1)六十五歲以上重大傷病病人。(2)符合安寧療護收案條件者。(3)臨床失智評估量表(Clinical Dementia Rating, CDR)0.5分至1分。(4)病人自主權利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五款所公告之病名。(5)「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收案對象。(6)「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全民健康保險地區醫院全人全社區照護計畫」收案之六十五歲以上多重慢性病人。2.相關規範:(1)諮商參與人員:依病人自主權利法之規定辦理。(2)諮商紀錄:應有每次會議完整之諮商溝通內容紀錄,並應將影本併入病人之病歷紀錄留存,紀錄有參與諮商醫療團隊及病人或家屬簽名,並簽署預立醫療決定。(3)申報規定:A.當次就醫前已於全民健康保險憑證註記預立醫療決定者,不得申報本項費用。B.每人終生以申報一次為限。C.應依病人自主權利法,於申報前完成預立醫療決定上傳至中央主管機關之資料庫,未完成者,本項費用不予支付。
支付點數為健保官方標準,非實付金額、非醫療建議。是否給付、自付額與適用條件依個案與健保規定,請洽院所。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注意:本站為政府開放資料整理之查詢工具,非醫療建議。用藥、就醫、診斷請諮詢醫師或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