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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診(不分檢傷)-診察費
630 點
健保支付點數(1 點約等於 1 元,實際依季點值結算)
| 診療項目代碼 | 01015C |
|---|---|
| 健保支付點數 | 630 點 |
| 備註 | 1.急診定義及適用範圍如附表2.1.1。2.夜間(晚上十時至隔日早上六時)加計百分之五十、例假日(週六之零時起至週日二十四時止、國定假日零時至二十四時)加計百分之二十,同時符合夜間及例假日者,則僅加計百分之五十;屬西醫基層總額部門院所,例假日加成維持原週六之中午十二時起至週日二十四時止、國定假日零時至二十四時加計百分之二十規定。3.山地離島及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之緊急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急救責任醫院加計百分之三十,若同時符合夜間、例假日者,依表定點數加計百分之八十。4.地區醫院得依表定點數加計百分之十九。 5.本項年齡未滿六個月者,依表定點數加計百分之一百,其餘年齡為兒童加成項目,依本節通則十規定辦理。6.地區醫院之兒科專科醫師申報得加計百分之五十,其餘專科醫師申報未滿七歲兒童者,得加計百分之五十。7.屬西醫基層總額部門院所,急診(不分檢傷)診察費以原支付點數五百七十四點申報、急診(不分檢傷)護理費以原支付點數九十三點申報。 |
支付點數為健保官方標準,非實付金額、非醫療建議。是否給付、自付額與適用條件依個案與健保規定,請洽院所。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